第一条 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试行),特制订我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草稿)。
第二条 转入我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《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试行)中相关规定。
第三条 学院其他相关规定
1. 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应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%以内,含院内和跨院转入学生。
2. 原则上实行转入学生院内优先调整。
3. 转入学生必须完成当年学习任务。
4. 转入学生须提供转专业审批表(一式三份)、当年学习成绩单(加盖公章)、可以证明自己各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(荣誉证书,奖状等复印件)作为参考,学院将择优录取。
5.提交材料截止时间:2016年9月8日下午4:30分
6.提交材料地点:学院楼A区210
7. 学院通过面试形式,结合学生所提交相关材料,包括可以证明其学业及其他的材料,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。
地理科学学院2015级本科生各专业转入学生名额.xlsx
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.docx